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阳县城东新区谢家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招【20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麻阳锦江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怀建监招HJJZ-MY-1702
2.2项目名称:麻阳县城东新区谢家路道路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麻阳县城东新区
2.4规模:道路工程长1045㎡;招标估算金额2438.28万元
2.5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
2.8招标范围:麻阳县城东新区谢家路道路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置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5以上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且不能在其它项目中任职,报名后招标人将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为准,若有在其它项目中任职,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Ⅰ)”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麻阳苗族自治县住建局六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预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8.1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8.2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证件资料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8)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9)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近六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近六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11)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以上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可查询网址或核实途径。同时,上述资料均验原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上有效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两套备查。
8.3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其取消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9.报名地点
麻阳锦江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麻阳县高村镇锦江新城B区1-2号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