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古城北路建设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5﹞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慈利县古城北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殷家巷片区;
2.3规模:道路全长379m,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工程、路灯及强弱电预埋管、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167741.88元;
2.4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网页打印件,并注明查询官方网址及查询密码,未注明或注明了但无法查询的,该证明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并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网页打印件,到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东路22号)签署承诺书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须查验原件存复印件一套(其中资质证书提供可扫描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通知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通知方式发给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东路22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慈利县政府网(http://www.zjjcl.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本项目杜绝资质挂靠,施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承包人不能按其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履职的,视为资质挂靠,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0.3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5号文件精神及慈利县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县涉建项目管理工作会要求:施工企业在我县项目中标后30日内(张家界市外企业由其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向慈利县国税部门办理税种登记,到慈利县国税部门办理发票领取、使用、缴销等手续。投标申请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