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竹山至岩洞寨旅游公路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7]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凤凰县路安交通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县竹山至岩洞寨旅游公路项目
2.2招标编号:BJJH-2017XXZB0017
2.3建设地点:凤凰县麻冲乡
2.4工程规模:旅游公路全长1.813km,路基土石方66115.6m3,挡土墙579.6㎡,路面工程12432㎡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2年
2.7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入湘基本信息;
3.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独立完成两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申请人(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两个类似工程(含路基、路面施工,规模为四级公路及以上,两个项目累计完成里程为5公里及以上,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公路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提供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公路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提供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6年)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3.6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4年6月15日-2017年6月15日)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分别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2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到账截止时间: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即2017年7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点击该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并选择开户行,请妥善保管好保证金缴纳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时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亲自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