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经济开发区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2017]2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西经济开发区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
2.3规模:工程投资约1113.04万元,主要是对工业大道、学院路、开发大道等路段的道路路面进行改造,道路路面改造长度约3500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工业大道和学院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开发大道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文件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RMB¥:1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2017年7月3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上午10时,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