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S106线真龙桥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7]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桃源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桥梁全长51.48米,桥面全宽8.5米的桥。
2.3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桃源县S106线真龙桥重建工程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190号)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个投标人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最终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医保证明、工伤保险证明、身份证;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⑦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内)。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八楼,大桥西路农村商业银行和国土局之间)交招标人签收。
6.3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仅对评分得分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