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增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源头动力,加快溆浦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县完成招商引资总额38亿元以上,增长25%以上;引进重大产业项目20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以上;完成项目包装25个以上(具体任务分解附后)。
二、工作职责
1、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及产业园区建设和城市综合提质改造“两大主战场”谋划招商引资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签约率、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和资金到位率,确保招商引资实效。
2、县政府驻外招商办事处要发挥前沿窗口作用,切实担负起区域招商职责,在各自区域广泛结识客商、推介招商项目、收集有效信息、开展项目洽谈,实实在在地引进一批项目。
3、各产业招商组及其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策划、开发、包装一批对应产业的招商项目,配备一定的专业招商人员,专职从事专业化招商工作。要加强对全县对应产业招商的指导协调,认真研究对应产业的发展趋势、产业优势区域、重点目标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各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4、县工商联、县台办作为重点招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积极为来溆投资考察的企业和客商提供优质服务。
三、考核奖惩
1、考核主体
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日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考核办法
一是实行分类考核:对各乡镇和专业招商工作组、县政府驻外招商办事处、重点招商工作部门实施不同的考核体系。对县直有关专业招商组重点考核合同(协议)资金、实际到位资金、有效信息数量、项目包装数量;对县重点工作部门、县政府驻外招商办事处及乡镇重点考核合同(协议)资金、实际到位资金、有效信息数量。
二是实行加扣分考评:加分指标:投资主体为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民企200强及央属企业、上市公司,且当年实施的项目,每引进一个加2分;高科技项目或到位5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每引进一个加2分;投资0、5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项目、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2亿元以上的商贸物流项目且当年开工实施的,每引进一个加2分;以县政府名义组织承办招商引资专场活动的,每次加5分。
扣分指标:项目包装每少完成1个扣5分;合同(协议)资金每少完成1%扣0、1分;到位资金每少完成1%扣0、1分;有效信息每少完成一条扣2分;月报表每少报一次扣2分;招商引资工作被全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年底项目抽查中,发现项目到位资金严重虚报的,按实际计算,其他项目按此项目虚报比例折算。
三是坚持定期通报:全县招商引资主要指标实行季度排名通报公示。
3、严格奖惩
每年从目标考核单位中评选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6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对被考核的县直重点招商工作部门、县政府驻外招商办事处设任务完成奖,对完成任务的分别奖励2万元。鼓励招大引强,每年评选3至5个重大项目引进奖。同时,在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各级各部门中,每年评选10个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可全部或部分奖给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没有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不能评先评优并给予通报批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积极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招商引资。对未纳入上述目标任务考核的单位或中介人(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引资成功的,按照《溆浦县招商引资暨鼓励社会投资暂行规定》(溆发〔2013〕9号)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产业招商组要切实抓好对应产业的项目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招商项目前期开发包装等。经费的拨付与考核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经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认定后予以拨付。
3、加强调度检查。由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其中,对资金到位、项目开工、项目投产等重点考核指标,每年逐单位逐项目进行2次现场检查,重大项目随时进行抽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末位督办会或者讲评会,推广经验,鞭策后进,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
4、规范资料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报送工作,按时将引进项目开工、投产、资金到位等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如实上报县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